IGP:在MCO期间,公众必须有充分的理由离开各自房屋超过10公里-马来邮件

警察与陆军和RELA人员一起在2020年4月3日在槟城桥收费广场附近的人路障上合力—照片作者Sayuti Zainudin
警察与陆军和RELA人员一起在2020年4月3日在槟城桥收费广场附近的人路障上合力—照片作者Sayuti Zainudin

吉隆坡,4月4日-希望在运动控制令(MCO)期间离开各自房屋超过10公里的公众必须有充分的理由这样做。

实际上,警察总监Tan Sri Abdul Hamid Bador说,如果他们有正式或重要的事情要发生,他们需要提供确凿的证据,例如水费或电费。

他说,但这不适用于那些必须紧急旅行寻求医疗的人。

“例如,如果某人想要就医,而诊所或医院位于离他家约15公里的地方,那么他只需要出示有效的文件或医生任命信,表明他需要接受治疗。

他对伯纳马说:“因沙阿拉,警察(路障)将理解并容忍这种情况,因为我已允许他们使用酌处权允许此类人员进行超过10公里的行程以得到他所需的医疗。”昨天在武吉阿曼见面时

阿卜杜勒·哈米德(Abdul Hamid)说,如果不带预约卡而将生病的孩子或老人送去求医的人也可以被送往医院,但他们可能需要向路障值班的警察解释情况。

他说,他一直提醒人们,安装路障的警察不要逮捕处于紧急状态或需要医疗的人。

今天早些时候,安全部高级部长拿督斯里·伊斯梅尔·萨布里·雅科布说,警察可以酌情允许公众走超过10公里的路程,以获取食物或医疗用品。

他说,即使运动控制令第二阶段将旅行限制在不超过10公里,它也包括州际旅行。 ―贝纳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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