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Dewan Rakyat今天通过了备受争议的2019年离境征费法案,这是在提交二读之后的第二天。
根据拟议的法律,对离开马来西亚和前往其他东盟国家的任何人征收20令吉的征税,对前往其他国家的人征收40令吉。
在2019年的预算中,普特拉贾亚已经提议从2019年6月1日开始对离开该国的所有航空旅客征收离境税,称这是为了鼓励国内旅游业的发展。
征税将在机场已征收的RM73乘客服务费(PSC)之上。
财政部副部长Amiruddin Hamzah在他的清盘演讲中表示,征税仅适用于飞出该国的人。
尽管有一些立法者的压力,例如Wee Ka Siong(BN-Ayer Hitam)和Tuan Ibrahim Tuan Man(PAS-Kubang Kerian),因为要指明的旅行类型,以避免争议和混乱。
目前,该法案规定征收将对任何离开马来西亚的人征收,但不说明交通方式。
“我们特别指出,它只是通过空气,所以在此之后它不会被其他人滥用。
“这也将使人们认为,对行人,火车使用者,汽车使用者和船上乘客施加这种征税是一种邪恶的行为,”Wee说。
Tuan Ibrahim表示同意,并表示该法案应该明确,而不是含糊不清。
“该法案需要明确。我们不需要处于模糊的情况。 Ayer Hitam建议,普特拉贾亚应该指明它只适用于航空旅行。
“当然,我宁愿没有离开征税,但我们接受一个人的需要。所以,你需要明确,以防止任何错误的看法,“易卜拉欣说。
Amiruddin(PH-Kubang Pasu)重申该法案涉及的范围很广,附带条款将用于豁免和减免。
他还同意立法者提出的担忧,即征税会影响马来西亚人每天去海外工作,例如新加坡和文莱。
他还向国会议员保证,有关部长没有绝对的权力给予豁免或改变,因为这仍然需要通过内阁,公报并提交Dewan Rakyat。
“别担心。 Pakatan Harapan(PH)的部长们拥有赋予我们的权力,将尽可能地使用它们。
“在做出决定之前,我们将从内阁获得授权。我们不会滥用权力,“他说。
该法案随后在下议院通过,副议长拉希德·哈斯农(Rashid Hasnon)主持会议。
该法案规定征税应在该人离开马来西亚时到期,并且部长可以确定征收的税率。它还指出,部长可以改变或修改征税率。
然后费率将在Dewan Rakyat中呈现。
该法案提议,任何在离开马来西亚时不支付征税的人都将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可处以50万令吉,最多3年监禁或两者兼有。
它还规定,任何人在履行其行为职责时以任何方式攻击,阻碍,阻碍,威胁或骚扰海关官员,或者未向任何海关官员提供合理的设施或协助,均应承担责任。最多三年监禁,罚款高达RM500,000,或两者兼而有之。
携带乘客的经营者有责任在行动开始前至少30天根据法案进行登记。
与此同时,外国运营商将指定一名代理人代表他们行事。
如果不这样做,将使运营商最高罚款10万令吉,最多一年的监禁,或两者兼而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