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在公民身份上仍然歧视妇女-《经济学人》

Ë八个月 怀孕的诺尔(不是她的真名)从华盛顿飞回马来西亚,不顾一切地赶在她的孩子出生之前到达。如此接近到期日会带来风险,但对她来说,在海外生孩子也是如此。她的孩子不会自动获得马来西亚国籍。宪法保证父亲可以将其国籍传给在国外出生的孩子。但是母亲必须申请,这一过程可能会使外国出生的孩子陷入困境。为了避免这样的等待,诺尔和她的美国丈夫甚至要求马来西亚驻华盛顿大使馆让她在那里分娩,技术上是在该国的土地上,但徒劳无功。于是她把大肚子藏在厚重的冬衣下,登上了飞机。她的丈夫沉思说:“我无法理解政府如何期望妇女承担那样的风险。”

马来西亚是限制其妇女将国籍授予子女的25个国家之一,也是大约50个限制其将其嫁给外国配偶的国家之一。更不寻常的是,马来西亚也歧视一些父亲-它是阻止男人将公民身份传给非婚生子女的三个国家之一。在2012年至2017年之间,有超过15,000名在马来西亚出生,父亲为马来西亚父亲的孩子被拒绝公民身份。

六十年前,大多数国家/地区的国籍规定因性别而异。他们对妇女的角色和期望做出了假设,这些假设现在被普遍认为是错误和歧视性的。自2000年以来,从肯尼亚,也门到摩洛哥和津巴布韦,已有20多个具有此类法律的国家对其进行了改革。派兵主要在非洲和中东。在东南亚国家联盟的十个成员中,东盟),马来西亚是与邻国文莱一道坚持公民身份规则中性别歧视的仅有的两个国家之一。

他们为什么不改变? “仇外心理和重男轻女的心态,”总部位于纽约的全球平等国籍权利运动的凯瑟琳·哈灵顿说。世界经济论坛(World Economic Forum)在149个国家/地区中将马来西亚列为女性赋予政治权力的国家中的131个。

歧视性的国籍法会使儿童无国籍。恐怖故事比比皆是:在文莱出生的马来西亚母亲和无国籍父亲的婴儿没有国籍,在法国出生的马来西亚母亲和斯里兰卡难民的婴儿也没有国籍。今年早些时候,马来西亚平等公民运动(MCEC),一个压力小组分享了一段视频,录像带一名马来西亚妇女与她的叙利亚丈夫在土耳其生了一个婴儿(无法在冲突中证明其公民身份),却无法为其子女取得旅行证件。从表面上看,马来西亚有防止无国籍状态的保障措施,但实际上,“公民身份被视为特权,而不是与生俱来的权利,”马来西亚人Yayasan Chow Kit的联合创始人Hartini Zainudin说。 非政府组织 在首都吉隆坡。

马来西亚的倡导机构呼吁修改宪法,以永久解决问题。执政联盟去年上台执政的普卡丹·哈拉潘(Pakatan Harapan)这样做就可以了,并承诺将审查歧视妇女的法律。马来西亚的宪法是需要关注的宪法。它目前自相矛盾。一条保证基于性别的“不歧视公民”,而另一条则歧视已婚妇女和单身男子。妇女和家庭事务副部长杨汉娜说,她赞同要求修正的呼吁。但是内政部听起来不太热情。它仅讨论简化现有的公民身份申请。

常春藤Josiah,顾问 MCEC,相信政府有可能在明年年底前做出希望的宪法变更。诺尔的丈夫也希望改革。但是他感到厌烦。自从Noor拼命逃回马来西亚以来,他20多年来一直在猜测可能的变化。她在等待时已生下七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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