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政府昨日宣布,将审查和修订 1998 年通讯和多媒体法令(CMA),也称为第 588 号法令,以遏制不道德的新闻报道。
通讯及数码部长法赫米法齐尔 (Lembah Pantai-PH) 在国会下议院提到,将修订第 588 号法令以改善其监管框架,特别是在网络安全性和可靠性方面。
仅供参考,第 588 号法案是一项规范马来西亚通信和多媒体行业的法律。
该法案为这些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框架,并力求确保它们以公平和透明的方式运作。
健康的新闻环境还是阻碍言论自由?
虽然像独立新闻中心这样的新闻监督组织对鼓励更健康的新闻环境的总体想法表示赞赏,但其执行董事 Wathshlah Naidu 告诉 椰子 他们不相信更严格的法律和政策会实现如此公平和公正的新闻业。
“确保任何修改 CMA 的尝试都是为了加强而不是破坏马来西亚的言论自由或媒体自由,这确实至关重要。 我们敦促部长牢记这一原则,确保多方利益相关者参与 CMA 的审查。”
Wathshlah 认为,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重要的是推动马来西亚媒体委员会的成立,使其成为行业的透明和自我监管机构,以维护最高的道德标准和行为准则。
“这将提供满足行业需求的必要争议解决程序,并将公众利益置于任何解决方案的核心位置。”
对错误和虚假信息说不
与此同时,她说 CIJ 建议该部与包括民间社会组织 (CSO) 在内的现有倡议合作,以改进独立的接种措施和事实核查机制,以便在虚假和误导性的叙述传播开来之前有效地揭穿它们。
“此外,政府应将重点放在媒体和数字素养以及公共信息的传播上,以打击所谓的错误信息和虚假信息,而不仅仅是关注法律或法规的使用。”
她说,第 15 届大选的媒体报道表明,社交媒体平台被用作通过传播虚假信息和仇恨言论谋取政治利益的工具。
“因此,政府应继续与社交媒体平台和多方利益相关者专家进行战略合作,以加强并确保在虚假信息和仇恨言论的情况下做出有效回应,”她补充说。
该法律已被用来对付记者
与此同时,马来西亚外国记者俱乐部(FCCM)表示,它关注部长关于修改 1998 年通讯和多媒体法令以打击不道德新闻业的立场。
在声明中 椰子, 它说,尽管保证该部不会利用它来侵犯言论和新闻自由, 该法律过去曾被用来对付记者.
“我们认为,如果被认为是诽谤,就应该用事实来反驳,而不是采取惩罚性行动。”
“因此,我们呼吁政府与马来西亚新闻界之间进行更密切和更透明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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