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官方新闻报道,周五,一名男子因与一名既不是他的妻子也不是亲戚的女子单独相处而被判犯有伊斯兰教罪,在马来西亚一座清真寺内遭到鞭打。
据官方马新社报道,这名 42 岁的建筑工人在马来西亚保守的登嘉楼州被伊斯兰教法庭定罪后被鞭打六下。
据该机构称,这是马来西亚首次在法庭外进行伊斯兰教法法庭下令的鞭打。
一名法新社记者看到,周五祈祷结束后,这名男子被一辆囚车送往清真寺,他穿着橙色囚犯连身裤,在安静的人群面前进入。
清真寺内接纳了大约 90 名观众,对被称为“khalwat”的伊斯兰犯罪行为进行了鞭刑惩罚。
本周早些时候,马来西亚律师协会表示,对鞭打该男子的决定“深感担忧”。
一份声明称:“这种惩罚剥夺了个人的尊严。”
但观众莫哈末萨布里穆罕默德表示,他希望这能阻止那些“试图实施不道德行为”的人。
这位37岁的男子告诉法新社:“情人节、新年,年轻人有很多机会做出不当行为。”
多民族的马来西亚拥有双轨法律体系,伊斯兰法院为穆斯林公民处理一些事务。
鞭刑通常发生在穿着衣服的人身上,批评者称,鞭刑的目的是羞辱和体罚接受者。
伊斯兰教法法院下令实施鞭刑的情况很少见,但在马来西亚并不罕见。
2018 年,两名因发生性关系而违反宗教法的妇女在伊斯兰法庭在 100 多名观众面前被鞭打。
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上周表示,“现代司法系统中不容许施加身体暴力和公开羞辱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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