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德拉斯高等法院最近搁置了中央调查局针对一名塞舌尔公民发出的监视通知。因此,法院允许该男子前往马来西亚。
N·塞沙萨伊法官 指出,当宪法第21条扩展到非公民时,它也将包括在印度面临刑事指控的外国人有尊严的存在。
“如果第 21 条的措辞本身适用于非公民,那么在印度面临刑事指控的任何外国人的个人生命权也必须被承认属于其有尊严的存在的权利。任何个人信息都是个人隐私的一部分,除非法律允许,否则不能被侵犯,即使被告是外国人”,法院观察到。
法院还认为,刑事司法系统的目的只是确保被告出庭受审,不应被视为干涉被告个人生活的许可。法院指出,当被告个人生活受到的不便最少时,刑事司法系统的管理效果最佳。
“确保被告出庭参加审判并在法院维持指控的情况下承担任何刑事后果的目的不得被解释为允许对被告的私生活进行任何干涉。当刑法给被告人的个人生活带来的不便最少时,刑法的执行效果最好,以免这个国家对第21条司法解释所产生的宪法原则的信仰变成一场闹剧。永远不能侮辱宪法及其所宣称的内容,”法庭说。
法院补充说,有必要将生命权从宪法理论转变为简单的行动。法院指出,问题不是法院应该允许请愿人出境,而是为什么法院应该拒绝他出国旅行。法院还指出,出国旅行的权利是基本权利的一个组成部分,仅仅因为被告是面临审判的外国人就绝对禁止他出国旅行处理私人事务,这将是宪法所禁止的。印度的刑事指控。
法院正在听取塞舌尔公民卡蒂克·帕蒂班 (Karthik Parthiban) 提交的请愿书,他在印度中央调查局 (CBI) 发出 LOC 后被困在印度。帕蒂班已向法院提出动议,寻求撤销 LOC。针对帕蒂班的案件是,他的公司涉及大规模金融诈骗,而他作为公司董事在转移资金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
帕蒂班声称,他的父亲最近遭到袭击、绑架和抢劫,因此他的精神和身体健康状况恶化。因此,他寻求前往马来西亚探望居住在那里的家人。他以曼克·甘地案为例指出,第19条和第21条的界限已经被消除,即使他是外国公民,他也有权享有有尊严的生活并被允许出国旅行。
然而,CBI 反对这一抗辩,并认为第 21 条不能扩大到包括像请愿人这样的案件,其中 LOC 是根据巨大的经济欺诈而签发的。 CBI 担心,如果允许帕蒂班离开该国,他将不会返回遵守调查手续,从而导致公众损失 60 亿卢比。
法院强调,刑事司法系统只应关心确保被告人服从法院管辖并参与审判,而不应关心被告人如何生活和做生意。法院指出,刑事司法系统将被告人享有有尊严的生活的权利视为至高无上的权利。
因此,法院倾向于暂缓执行LOC,并允许帕蒂班旅行,但有条件以确保他安全返回印度参加刑事诉讼。因此,法院指示他向初审法院和中央调查局提供旅行计划的时间表,并准许他严格按照时间表旅行。
法庭还要求帕蒂班只能居住在他提供的地址,并且在休假期间不得离开马来西亚。法院指示帕蒂班将护照交给印度驻马来西亚高级专员公署,并在返回印度之前取回。法院还要求向印度中央调查局通报向高级专员公署交出护照的确认书。
申请人的律师: 维贾扬·萨勃拉曼尼安先生
被申请人的律师: Mr.K.Srinivasan 特别检察官 (CBI)、Mr.VTBalaji 高级陪审团律师
引文:2024 LiveLaw(疯狂)370
案件名称:Karthik Parthiban 诉警察总监及其他人
案号:2024年WPNo.24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