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交通问题为何仍未解决

| 四十年前,我曾担任吉隆坡及雪兰莪州汽车租赁协会的名誉财务主管。

该协会其后易名为马来西亚汽车租赁协会,是获得旅游、艺术及文化局颁发执照的公司必须加入的七个行业协会之一。

1984 年,该协会向政府提议,对汽车租赁公司发放许可,无需为每辆租赁汽车单独颁发“租赁及驾驶”许可证。协会成员熟悉全球惯例,因为其中一些是国际汽车租赁品牌的特许经营商。

然而,40年后,持牌租车公司仍然需要为每辆租车贴上许可证。更讽刺的是,无牌租车公司利用没有许可证的私家车提供和经营租车服务,却逍遥法外!

据一位领先的汽车租赁运营商介绍,泰国和新加坡等邻国早已采用对汽车租赁公司进行许可的做法,无需单独申请许可证,因为获取和续签许可证很麻烦。

“租车即驾”许可证不能续签,除非交通部颁发的即将到期的公司执照续签。在此之前,租赁汽车可能会因许可证过期而停驶数周或数月。当涉及多个政府机构时,就会出现这种两难境地。

在过去的几十年直到2020年,我与马来西亚旅游及旅行社协会(Matta)的其他成员一起参加了与各个政府机构的会议和论坛,但业内人士常常感到失望,因为大多数合作都没有结果。

我还见证了 2011 年至 2018 年期间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 (SPAD) 和出租车司机之间的论坛。在激烈的会议中,双方争论不休,但最终双方都没有什么改变。

当然,政府机构会因各种原因与行业协会举行会议。然而,协会代表的观点可能不能反映行业观点,或者他们未能很好地表达或令人信服地说明所提出问题的影响或严重性。

出租车司机协会领导很喜欢和政府部门见面,因为他们后来可以吹嘘自己给政府官员说了一堆废话,让会员们觉得他们做得非常出色,此外还举行示威游行、通过媒体报道,但这些都无济于事。

很多记者都对他们的说法深信不疑,比如出租车司机总是抱怨出租车公司的租车费太高,但事实并非如此。

他们支付给德士公司的是每天不到20令吉的德士准证租金,大部分是用于租购德士。

他们自愿签订租购协议,并支付数千令吉的押金,即可领取出租车。很少有人向出租车公司或个人租用准证,然后购买自己的出租车,而其他人则可能从其他司机那里租用出租车。

如果租购协议提前终止,出租车公司因拖欠还款而收回出租车或由司机交出出租车,这通常就是事情的结束,而不像银行因客户拖欠租购贷款还款而让客户破产。

对机构的投诉

过去几年,运输公司老板经常抱怨他们与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机构(Spad/Apad)、陆路交通部(RTD)和电脑验光中心(Puspakom)之间存在的问题。

虽然有些指控属实,但大多数指控都未经证实,只是道听途说。跑步者或负责检查和许可的工作人员所报告的内容不一定准确。

为了赚取更多的服务费,跑腿者编造故事是很常见的事。

工作人员可能会编造故事来索取为完成工作而产生的费用,或者为自己的失败找借口,通常会方便地责怪他人,例如在政府机构柜台遇见了小拿破仑。

运输公司的老板和员工当然不愿意得罪各级政府官员,因为他们害怕遭到报复。但是,要想把事情做好,首先要从自己做起。

无论何时接到问题报告,他们都应该让工作人员写一份完整的报告,然后将副本交给政府机构以确定其是否属实,而不要指责任何人有不当行为。

这样,很多问题就可以摆到台面上来讨论,双方都可以做出解释,共同努力寻求解决方案。

沟通不畅?

无论如何,沟通不畅导致的误解是大多数麻烦和灾难的主要原因。

假设说清楚或写清楚的内容就能被清楚理解,那就错了。

比如,一些基本的旅游术语,我在写作和培训中已经讲过很多次,但大多数业内人士、资深人士甚至专家还是未能理解。

因此,我看到旅游交通经营者面临的许多老问题仍未得到解决,这并不奇怪。

然而,只要旅游和交通部长以及 JPJ 和 Apad 等机构的负责人有政治意愿,改变就会到来。


YS CHAN 是马来西亚 Mesra 和旅游及旅行提升课程的首席培训师,也是东盟旅游首席培训师。他还是一名交通和培训顾问和作家。

本文表达的观点为作者/投稿人的观点,并不一定代表 当今大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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