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器官交易和贩运在马来西亚是非法的

吉隆坡,4 月 7 日 – 马来西亚卫生部(MOH)今天表示,马来西亚法律禁止移植器官的商业贸易和贩运。

卫生总干事努尔·希瑟姆·阿卜杜拉博士说,死者捐赠的器官受 1974 年人体组织法监管。

“任何有关存在与器官买卖相关活动的说法都必须得到各方的认真对待,”努尔希山博士在一份声明中说。 陈述。

“如果存在以器官交易为目的的人口贩运活动,则必须根据 2007 年《反人口贩运和反走私移民法》进行调查。

“如果有任何个人或团体知道有关此类活动的任何信息,他们可以向卫生部或警方提出来处理此事。”

据报道,马章国会议员 Wan Ahmad Fayhsal Wan Ahmad Kamal 上周二在新闻发布会上说 – 在要求批准另一轮雇员公积金(EPF)提款时 – 人们“正在挣扎到一些人不得不卖掉他们的肾脏”。

Noor Hisham博士今天还表示,马来西亚已经签署了 2008 年关于器官贩卖和移植旅游的伊斯坦布尔宣言 谴责和 旨在停止 “移植商业主义”(将器官视为商业对象的政策或做法)、“器官贩运”(围绕器官商业的做法)和“移植旅游”(涉及移植商业主义和器官贩运的外国移植旅行) .

根据 宣言,各国应禁止贩运人体器官和为摘除器官而贩运人口,并将其定为刑事犯罪。 器官捐献应该是一种经济中立的行为。

“移植器官应在国家或司法管辖区内公平分配,符合客观、非歧视、外部合理和透明的规则,并以临床标准和伦理规范为指导,”宣言指出。

Noor Hisham博士说,卫生部还成立了一个移植委员会,以规范与接受者没有血缘关系或非公民的潜在活体捐赠者的器官捐赠。

“该委员会将仔细评估所有方面,包括所有移植手术应用的医疗问题史、心理健康和社会经济因素,以确保潜在捐赠者拥有良好的支持系统,并确保潜在捐赠者的总体健康状况良好。手术后不会受到损害,”卫生总司说。

“形成良好的监管服务框架对于保护潜在捐献者的权利以及确保器官捐献不涉及任何胁迫或商业化因素非常重要。

“根据国家和国际义务,卫生部不支持任何参与非法和不道德的器官获取活动的个人或组织。 在这件事上,如有需要,卫生部将全力配合当局。”

Noor Hisham博士还敦促马来西亚人承诺捐献器官并将这种愿望告知他们的家人。 有关器官捐赠和移植的任何问题,可致电 1800-88-9080 或通过电子邮件联系国家移植资源中心 [email protected].

马来西亚的器官捐献率极低,即使是 预计该国将有多达 106,000 名患者 到 2040 年患有终末期肾病 (ESRD) 或肾衰竭。

根据马来西亚透析和移植登记处 2020 年的报告 (MDTR),患病率 马来西亚的 ESRD 患者 多年来持续上升,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有 43,804 人接受透析。其中,27,078 名患者符合条件并等待肾移植。

“在马来西亚,终末期肾病患者的数量持续增长,而死者供体器官的数量极少。 MDTR 在其报告中说,不可能管理等待名单上超过 20,000 名患者平均每年 30 至 40 个肾脏。

这意味着只有不到 0.15% 到 0.2% 的等待移植的肾衰竭患者接受已故捐献者的器官,即每 1,000 人中不到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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