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 月 26 日):当地旅行社和旅行社呼吁消费者对未能提供退款和相关服务的航空公司提出指控,而不是让旅行社承担责任。
“旅行社必须停止成为环境的受害者,”马来西亚旅游和旅行社协会(Matta)主席拿督陈国良在周三(4 月 26 日)的一份声明中说。
陈说,马塔支持国内贸易和生活成本部最近的声明,即航班投诉应提交给马来西亚航空委员会(Mavcom)而不是消费者索赔法庭。
“为此,我们敦促消费者索赔法庭驳回有关旅行套餐中机票的索赔,以与该部的立场保持一致,”他补充说。
该部在 4 月 17 日的声明中表示,经第 99(1)(ca) 条修订的 2015 年消费者保护(修正案)法(A1498 法)第 99(1)(c) 条规定,任何与自 2016 年 3 月 1 日起,任何航空公司服务不在仲裁庭的权力范围内。
“旅行社提供的旅行套餐被归类为服务,并受 1999 年《消费者保护法》的约束 [Act 599],其中必然包括航空公司服务。 然而,自 2016 年以来,Mavcom 已完全管理航空公司服务和投诉。
“这给我们的行业参与者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带来了困难,特别是涉及不满意客户的航空公司相关问题,他们继续向消费者法庭提出索赔,每人只需 RM5。 当航空公司受制于一套不同的规则时,我们如何保护自己?” 谭叹道。
他指出,这个问题在 Covid-19 大流行和大流行后时期变得很明显,当时旅游公司被消费者索赔法庭强制向消费者报销旅游票价,但航空公司使用信用回报方式向旅行社付款。
Tan 说,此类裁决对旅行社造成了严重的财务影响,包括关闭业务。
Matta 仍在等待修订 1992 年旅游业法令
谭说,这个问题也证明了 1992 年旅游业法第四附表的不足和相关性或过时性。
“我们已经到了不可挽回的地步,因为这个问题多年来一直向多位联邦旅游部长强调,但没有任何积极结果。这些部长将责成旅游部秘书长提出必要的修正案,但没有任何进展从中走出来,”他补充道。
展望未来,他说 Matta 预计消费者索赔法庭会将涉及机票的消费者和旅行社问题移交给 Mavcom,并将这些旅游套餐与商家类别分开。